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新取证报名流程
一、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:
1、年龄在18周岁以上(含18周岁)、60周岁以下(含60周岁)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
2、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项目对身体的特殊要求;
3、有与申请作业项目相适应的文化程度;
4、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;
二、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,可向报名考试机构提交以下资料:
(一)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申请表》(见附件A,2份);
(二)身份证明(复印件,2份);
(三)照片(近期2寸、正面、免冠、白底彩色,6张);
(四)学历证明(毕业证复印件,4份);
(五)健康证明(考核大纲对身体状况有特殊要求时,由医院出具本年度的体检报告,1份);
(六)安全教育和培训的证明(符合考核大纲规定的课时,由用人单位或者有关专业培训机构提供,1份);
(七)实习证明(符合考核大纲要求,与申请项目一致,由用人单位或者有关专业培训机构提供,1份)。
上述资料,均需加盖单位公章。
对符合要求的,通知申请人按时参加考试;对不符合要求的,通知申请人及时补正申请资料或者说明不符合要求的理由。
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复审报名流程
持证人员应当在持证项目的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,自行或委托考试机构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。
一、申请复审时,持证人员应当向考试机构提交以下材料:
(一)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复审申请表》(见附件B,1份);
(二)《作业人员证》(原件);
(三)持证期间用人单位或者专业培训等机构出具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证明(内容和学时要求符合安全技术规范,1份);
(四)医院出具的本年度的体检报告(考核大纲对身体状况有特殊要求时,1份);
(五)持证期间用人单位出具的中断所从事持证项目的作业时间未超过1年的证明(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);
(六)持证期间用人单位出具的没有违章作业等不良记录证明(1份);
二、满足下列所有要求的,准予复审合格:
(一)复审申请提交的资料齐全、真实的;
(二)年龄60周岁以下(含60周岁);
(三)在持证期间内中断所从事持证项目的作业时间未超过1年的(有关安全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);
(四)无违章作业等不良记录、未造成事故的;
(五)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条件的;
(六)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参加考试,考试成绩合格的。
注意事项:发证部门在办理复审时,应当登录“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系统”进行查询,确定原证件的有效性;在此信息查询系统未查询到的,要求回原发证机关处理。 复审不合格的持证人员可以重新申请取证。逾期未申请复审或者复审不合格的,其《作业人员证》中的该项目失效,不得继续从事该项目作业。